蘭州高空作業吊籃-建筑工程高處作業吊籃安裝的一般要求
2018-07-13 來自: 蘭州鑫永源商貿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565
1、高處作業吊籃應設置作業人員專用的掛設***帶的***繩及***鎖扣。***繩應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藍上任何部位有連接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、***繩應符合現行***標準《***帶》GB6095的要求,其直徑應與***鎖扣的規格相一致;
2)、***繩不得有松散、斷股、打結現象;
3)、***鎖扣的部件應完好、齊全,規格和方向標識應清晰可辨。
2、吊籃宜安裝防護棚,防止高處墜物造成作業人員傷害。
3、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,宜安裝下限位裝置。
4、使用吊藍作業時,應排除影響吊籃正常運行的障礙。在吊籃下方可能造成墜落物傷害的范圍,設置***隔離區和警告標志,人員、車輛不得停留、通行。
5、在吊籃內從事安裝、維修等作業時,操作人員應配戴工具袋。
6、使用境外吊籃設備應有中文使用說明書;產品的***性能應符合我國的現行標準。
7、不得將吊籃作為垂直運輸設備,不得采用吊籃運輸物料。
8、吊籃內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個。
9、吊籃正常工作時,人員應從地面進入吊藍,不得從建筑物頂部、窗口等處或其他孔洞處出入吊籃。
10、在吊籃內的作業人員應佩戴***帽,系***帶,并應將***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***繩上。
11、吊籃平臺內應保持荷載均衡,嚴禁超載運行。
12、吊籃做升降運行時,工作平臺兩端高差不得超過150mm.
13、使用離心觸發式***鎖的吊籃在空中停留作業時,應將***鎖鎖定在***繩上;空中啟動吊籃時,應先將吊籃提升使***繩松弛后再開啟***鎖。不得在***繩受力時強行扳動***鎖開啟手柄;不得將***鎖開啟手柄固定于開啟位置。
14、吊藍懸掛高度在60米及其以下的,宜選用長邊不大于7.5米的吊籃平臺;懸掛高度在100米及其以下的,宜選用長邊不大于5.5米的吊籃平臺;懸掛高度100米以上的,宜選用不大于2.5米的吊籃平臺。
15、進行噴涂作業或使用腐蝕性液體進行清洗作業時,應對吊籃的提升機、***鎖、電氣控制柜采取防污染保護措施。
16、懸挑結構平行移動時,應將吊籃平臺降落至地面,并應使其鋼絲繩處于松弛狀態。
17、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時,應對吊籃設備、鋼絲繩、電纜采取保護措施。不得將電焊機放置在吊籃內;電焊纜線不得與吊籃任何部位接觸;電焊鉗不得搭掛在吊籃上。
18、要高溫、高濕等不良氣候和環境條件下使用吊藍時,應采取相應的***技術措施。
19、當蘭州吊籃施工遇有雨雪、大霧、風沙及5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,應停止作業,并應將吊籃平臺停放至地面,應對鋼絲繩、電纜進行綁扎固定。
20、當施工中發現吊籃設備故障和***隱患時,應及時排除,對可能危及人身***時,***停止作業,并應由***人員進行維修。維修后的吊籃應重新進行驗收檢查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21、下班后不得將吊籃停留在半空中,應將吊藍放至地面。人員離開吊籃、進行吊籃維修或每日收工后應將主電源切斷,并將電氣柜中各開關置于斷開位置并加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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